请求额外审议政策

1 目的/摘要

本文件描述了本校学生申请“请求额外审议的政策。

2 范围

2.1 该政策适用于:

2.2 本政策不适用于:

3什么时候应该使用请求额外审议

3.1 请求额外审议政策针对严重的、不可预见的个人情况,这些情况超出了学生的控制范围,严重影响了他们完成评估的能力。

3.2 以下情况可申请请求额外审议

3.3 1 级(延期)请求:

3.4 2 级和 3 级(推迟或减轻处罚)请求:

3.5 可能接受的 2 3 级请求示例可能包括:

3.6 不太可能接受的示例可能包括:

3.7 请求额外审议政策不得用于管理持续性疾病或情况。若存在持续性疾病或情况,学生应考虑寻求支持计划,或考虑经授权的休学。

3.8 对于处于早期诊断和支持/管理阶段的残疾情况,在建立更广泛的支持机制之前,学生最初可以使用请求额外审议程序。

3.9 基于之前成功申请的相同基础提出的请求额外审议不太可能接受。

4责任

4.1 教职人员和学生有责任了解这一政策。

4.2 学生有责任认识到会影响其评估表现的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请求额外审议

4.3 学生有责任申请适当的额外审议机制。学生可以通过个人学术导师、课程负责人、个人学院顾问、在线学习顾问或 PGR 学生的研究督导小组寻求支持并做出这一决定。 

5额外审议机制

5.1 通过自我证明延长 7

5.1.1 对于突发情况以及无法获得独立第三方证据的情况,学生可以提交 7 天的延长申请。上文第 3.3 节给出了申请延长 7 天的自我证明原因示例。

5.1.2 自我证明请求仅针对课程作业提交以及 PGR 学生的课程里程碑(请参见现行 PGR 条例),不能用于考试或实践评估(包括小组作业)。

5.1.3 学生每学年可提交一次自我证明请求。
学年时间具体取决于开学起始日期(例如,九月到八月/一月到十二月/三月到二月)。

5.1.4 不得在模块内检索尝试中提交自我证明。
要求学生通过额外审议门户网站提交自我证明请求。若未提交申请,则意味着延长不予批准。

5.1.5 不得将自我证明申请作为学术申诉的一部分提交。

5.1.6 若发生的严重情况超出学生控制范围、影响其完成评估的能力,他们应该考虑提交 2 级或 3 级支持申请。 

5.2 通过证据申请延长 14

5.2.1 若发生意外情况,学生可提交请求延长 14 天的申请。上文第 3.3 节给出了请求延长 14 天的原因示例。

5.2.2 14 天延长请求仅针对课程作业提交以及 PGR 学生的课程里程碑(请参见现行 PGR 条例),不能用于考试或实践评估(包括小组作业)。不得在模块内检索尝试中提交延长申请。

5.2.3 要求学生通过额外审议门户网站提交延长申请。若未提交申请,则意味着延长不予批准。

5.2.3 若发生的严重情况超出学生控制范围、影响其完成评估的能力,他们应该考虑提交 2 级或 3 级支持申请。

5.3 2 延期

5.3.1 延期或推迟评估允许学生将评估推迟到下一个适用的评估点。延期评估通常需要一份新的作业(不适用于 PGR 独立研究)。延期评估通常应在同一学年进行,以确保学生能够按时进入下一阶段的学习或毕业(不适用于 PGR)。

5.3.2 当疾病或意外的重大情况持续时间超过 14 天时,应提交延期申请。上文第 3.4 节给出了延期请求的原因示例。

5.3.3 学生可以申请延期完成总结性课程作业、课程里程碑(仅限 PGR)、考试和实践评估(包括小组作业)。

5.3.4 通常需要独立的第三方证据来支持延期评估申请。可通过下文获得证据类型的指南。

5.3.4 本校不能代表学生获取证据。所有证据应以英文提交,或以原文提交并提供翻译。

5.3.4 若对所提交证据的真实性存在疑问,本校保留检查证据有效性的权利。若发现证据存在欺诈,可通过本校学生纪律程序,或专业行为标准和专业适用性程序采取相关行动。

5.4 3 减轻处罚

5.4.1 当重大的个人情况对学习和学生充分发挥学术潜力的能力产生总体负面影响时,减轻处罚将为学生的整体学术记录提供支持。

5.4.2 请求减轻处罚必须有独立的第三方证据提供充分支持,以解释和证明所报告的情况对学生学习的影响。

5.4.3 打折:可为 5 级、6 级和 7 级模块申请打折,申请打折值最高可达 40 学分,适用于最终学位等级组成模块。打折影响的是整个模块,而非个别部分。

5.4.5 申请打折学生在受影响的模块中仍需取得及格分数,以确保达到学位总体学分要求,但若打折获得批准,最终学位将不再计算受到影响的模块。打折不适用于独立研究阶段的 PGR 学生。

5.4.6 重修某个阶段的学习课程,不受任何处罚:对于 34567 级的学习课程,重修不受惩罚,学生可重修一个完整学习阶段的课程(如 4 级的全部内容)且不会受到成绩处罚,前提是重修时间不超过最长注册期。

5.4.7 批准申请并不意味着重修年份不会产生正常费用影响。学生需要考虑财务影响,考虑费用和学生财务状况(如果适用)。

5.4.8 即便获得批准,因经证实的学术不端行为而受到处罚的模块也不能无条件重修,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程序作出的处罚将继续存在。

5.4.9 ABS/注册期限延长:可由课程评估委员会或通过 CRC(请参考 PGR 条例)将注册期限延长一年。学生可针对仅一种特殊情况申请延长一年注册期限。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 年(1 年由评估委员会批准,1 年由额外审议小组/UIRC 批准,适用于 PGR 学生),任何情况下均应确保学习的时效性,以保护本校学位授予的完整性。

5.4.10 为获得专业机构学分注册的学生,其注册期限可能因该专业机构的规定有所不同。

5.4.11 合法休学延长:可由课程评估委员会或通过 CRC(请参考 PGR 条例)将合法休学延长。学生可针对仅一种特殊情况申请延长一年合法休学时间。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 年(1 年由评估委员会批准,1 年由额外审议小组/UIRC 批准,适用于 PGR 学生),任何情况下学位的总体注册时间不应超过学术条例规定的最长时间。

5.4.12 取消处罚:可用于取消或恢复受到处罚评估的原始成绩。例如:未提交作业,其最高成绩为合格分数(补考或重修)。不能取消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只能通过学术不端行为申诉流程取消)。 

6时间  

第 1 延长

延长 1

必须在评估提交截止日期之前收到申请。

若在评估提交截止日期前未收到申请,本校希望学生在评估时能够提交

延长 2

必须在评估提交截止日期之前收到申请。

若在评估提交截止日期前未收到申请,本校希望学生在评估时能够提交。

2 延期评估

延期评估

对于课程作业和实践(包括小组作业)评估,必须在评估提交截止日期之前收到申请。

若在评估提交截止日期前未收到申请,本校希望学生在评估时能够提交

对于考试,必须在正式考试后 7 天内收到申请。除非具备充分理由支持申请证据尚不可用。

3 减轻处罚

所有情况都必须在最终学位批准之前收到申请。

打折

必须在学生所申请阶段的最后一个学期教学结束前 2 周内收到申请。

取消处罚

必须在学生所申请阶段的最后一个学期教学结束前 2 周内收到申请。

全年重修,不受处罚

必须在学生所申请阶段的最后一个学期教学结束前 2 周内收到申请。

ABS/注册期限延长

必须在学生所申请阶段的最后一个学期教学结束前 2 周内收到申请,或者,对于 PGR 学生,必须在下一个相关 CRC 之前收到申请。

6.2 所有情况下,学生都有责任在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提交申请表格。

6.3 若在上述时间范围之外提出追溯性申请,通常不会接受,除非有实质性的减轻处罚证据证明学生无法合理地按照上述日期提出申请。

7申请程序

7.1 必须通过适当的在线表格提交所有请求额外审议申请,学生必须完整填写表格,并附上所需证据。

7.2 所有申请必须:

申请将通过学生活动中心或在线中心接收。

7.3 若没有支持性证据,通常不能提交第 2 级和第 3 级请求申请。可通过下文中的学生指南找到证据类型相关指导。

7.4 1 级延长申请将由学生活动中心评估和审议。除非每学期需要评估的申请超过一个。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由额外审议小组评估申请。

7.5 若为 2 级申请提供了涵盖评估时间段的明确证据,则将由学生中心评估和审议这些证据。
若证据不明确,或提出多项申请,则将这些申请报告至额外审议小组。

7.6 所有第 3 级申请将报告至额外审议小组。

8额外审议小组

8.1 额外审议小组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

8.2 该小组通常应由学院/科系的院长/主任或其提名人主持。

8.3 额外审议小组有责任确保所有申请得到适当的支持,以及接收的证据充分且与申请相关。将在小组讨论结束之后五个工作日内告知学生申请结果。

8.4 通常情况下,预计系主任、学院教务长或提名人亦会参加小组讨论。若小组审查 PGR 申请,则相关 CRC 的一名成员应出席小组讨论。小组中应有至少一名成员不属于学院/院系,以确保小组之间的方法和决策的一致性。

8.5 另一个评审小组将审议参加联合荣誉计划 (JHS) 的学生。JHS 小组将由联合荣誉计划负责人或其提名人主持。

8.6 小组会议的频率应确保学生不会在不合理的时间内等待决定。小组必须在会议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对每项申请做出判决。小组主席有责任确保向学生通报该决定。

8.7 在需要做出紧急反应的明确情况下,主席可对申请予以批准,并在下一次正式的小组会议上指出。

9申请结果

9.1 额外审议申请可能出现以下结果:

9.2 支持申请

9.2.1 对于 1 级延长,若申请得到支持,将从评估最初截止日期开始延长。

9.2.2 对于 2 级延期,将安排在下一个适用评估点进行延期评估。出现以下例外情况则无需提交新的评估:

9.3 对于第 3 减轻处罚,将通知相关评估委员会或学院研究委员会。

9.4 拒绝申请

9.4.1 若拒绝学生的申请,将向学生提供原因相关信息,以帮助学生理解结果。

9.4.2 若申请遭到拒绝,学生将有 10 天时间提供更多信息/证据来支持自己的申请。

9.4.3 要求提供更多信息

9.4.4 若申请陈述不够明确,或提供的证据不充分,则申请将于 10 天后终止。

10评估的延期截止日期

评估的延期截止日期 (AED) 可用于延期评估。
由于在第 1 级申请之前已经使用了 AED(作为最初截止日期的一部分),预计 AED 批准的额外时间不会添加至延长期限。

11申诉权

11.1 学生可以对要求额外审议的决定提出申诉。小组要求提供更多证据来支持申请并不构成结果。

11.2 此类申诉必须在学生收到决定结果后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学术上诉程序提交。

11.3 只能基于下列理由对请求额外审议决定提出申诉:

I.有证据表明该过程存在重大和明显的程序违规行为

II.有证据表明决策者在审议索赔时没有考虑所有已了解的信息

III.作出决定或在小组讨论前 10 天内,根据第 9.4 节(上文),存在无法合理提供的额外证据。以此为由提出上诉的学生,应说明为何不能提前提供证据

11.4 以下列理由提出的申诉将不予审议:

IV.对决策者在审议该申请时的合理学术判断感到不满

12协作伙伴

协作伙伴必须按照政策要求行事。

13隐私声明

13.1 所有申请和证据都将严格保密,我们要求您提供个人信息是为了在审议您的申请时,能够充分考虑其他情况。以这种方式收集的所有个人数据将按照现行的数据保护法进行处理,并且通常仅用于上述一个目的。您提供的信息将严格保密,通常仅与直接参与处理请求额外审议的本校教职人员分享。

13.2 请注意,若出现以下情况,则相关对应行动将取代我们的保密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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